《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根据现阶段我国火灾特点,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安监总局联合制定了《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根据6部门要求,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以提高全校消防安全意识,使全校师生都能够学习掌握自防自救知识,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