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零星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胡晓燕  发布时间:2024-10-10   浏览次数:48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校园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工作已截止考虑到师生的出行需求,结合我校实际,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零星登记工作,落实“一人一车一档”。具体要求如下:

一、登记对象

凡需在校园内通行、进出校园,符合国标要求的本校师生员工(含工勤人员)已上牌的电动自行车。

二、登记方式

1、网页登记:https://www.wenjuan.com/s/UZBZJvcxdG/

2、扫描二维码登记


完成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请每周三(900-1500到保卫处(临港校区35宿105室、闵行校区行政楼113室)进行线下审核,审核通过的,统一在电动自行车车头醒目位置张贴《上海电机学院电动自行车专用标识》。

 


三、线下审核时间

即日起每周三(900-1500

四、其他要求

  1、凡未经登记并张贴《上海电机学院电动自行车专用标识》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校和在校内通行。

  2、凡未张贴《上海电机学院电动自行车专用标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三轮车等不符合校内通行要求的,请车主在20241031日前自行处理,2024111日起保卫处将开展集中清理工作。

  3、即日起,校内电动自行车请在校内指定的充电桩进行充电。


综治委  

202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