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建军  发布时间:2024-04-29   浏览次数:111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消防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依法依规登记和集中整治工作,落实一人一车一档”。具体要求如下:

一、登记对象

凡需在校园内通行、进出校园,符合国标要求的本校师生员工(含工勤人员)已上牌的电动自行车。

二、登记方式

本次电动自行车登记采取线上登记方式进行,凡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主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登记:

1、网页登记:https://www.wenjuan.com/s/UZBZJvcxdG/

2、扫描二维码登记

 

三、登记时间

线上登记时间为:2024年429-2024年5月12日。

四、其他要求

1、线上登记完成后,电动自行车车主在规定时间内到保卫处(临港校区35宿105室、闵行校区行政楼113室)进行线下审核,审核通过的,统一电动自行车车头醒目位置张贴《上海电机学院电动自行车专用标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2024年9月1日起,凡未经登记并张贴《上海电机学院电动自行车专用标识》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校和在校内通行。

3、凡未张贴《上海电机学院电动自行车专用标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三轮车等不符合校内通行要求的,请车主在2024年9月1日前自行处理,从2024年9月1日起保卫处开展集中清理工作。

4、从即日起,校内电动自行车请在校内指定的充电桩进行充电。

 

 

                                                   综治委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