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校门人脸识别的通知
发布人: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9-09-25   浏览次数:644



关于办理校门人脸识别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门人脸识别闸机的管理,方便广大师生进出校门,保障校园安全,现就临港校区校门人脸识别录入要求通知如下:

  1. 申请办理校门人脸识别录入的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在职教职工、后勤服务人员和校内各经营场所人员等。

  2. 申请办理校门人脸识别流程:申请人脸识别录入人员。先到保卫处官网下载《上海电机学院人脸识别录入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之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然后到保卫处(文理楼121室)办理人脸识别录入手续。申请人脸识别录入的人员在将申请表交到保卫处之后,连同个人1寸或2寸电子证件照通过邮件发送到保卫处张老师邮箱:1181457835@qq.com个人电子证件照发送格式及要求:邮箱“主题”照片名称,根据人员身份类别按以下方式命名:

  1. 教职工:以姓名+性别+部门+工号+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方式命名。

  2. 学生:以姓名+性别+学院+专业+班级+学号+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宿舍号(如:35宿205室)方式命名。

  3. 后勤服务人员和校内各种经营场所人员等:以姓名+性别+部门+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方式命名。

如果是部门集体采集照片信息的,将部门需要办理人脸识别录入人员的照片打包后统一发送保卫处张老师邮箱。


保卫处

2019925

上海电机学院人脸识别录入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