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班学生户口迁移工作说明
发布人:姜琛颖  发布时间:2017-06-06   浏览次数:629

毕业班学生户口迁移工作说明

根据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到大学报到后大学生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非上海生源考生考入上海大学时,户口可迁入学校集体户口,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是上海市的常住居民户口,而是高校学生集体户口,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是受时间限制的,时间为在校就读期间的年限。按照现有的有关政策,为方便毕业生就业需要,毕业后户口可以在高校保留两年;两年后,会成为滞留户,按政策只能迁回原籍。

大学毕业生工作后户口如仍保留在学校集体户口,将无法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用人单位不能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等,并且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户籍关系在学校保管期间,原则上学校将不借用户口和出具与户籍相关的各类证明材料,这将对学生办理护照、贷款等一系列事项带来不便。

所以请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后一定要及时办理户口回迁工作,确保户口准确迁出、顺利落户。

原则上毕业班学生必须在办理离校手续当日将户口迁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要保留在学校的,需要本人提出申请,并说明具体理由,有保卫处最后决定其户口是否可以暂留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