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非上海生源学生户籍管理的相关工作及其流程
发布人: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0-01-09   浏览次数:974

联系人:李春表 联系电话:38223048

办理项目:补办第二代身份证

所需材料:

 1. 学生证(非校园卡):(查验学生证的有效期或本学年、本学期注册章)

 2. 以下选一:居民身份证(仅限过期换领)、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仅限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学生,保卫处大厅办理)、居民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或原件照片)、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它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项目:开具户籍证明

适用范围:学校集体户内的教师、学生需办理护照、签证、公证、结婚、工作面试等。

所需材料:

 1. 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保卫处大厅办理,需出具学生证或身份证或学生卡,学生卡上没有照片的需核对户口信息页上其它信息

 2. 在读证明:行政楼1楼大厅设备可打印

 3. 学生证及身份证


办理项目:毕业生户口迁移

程序:

1.    毕业前一个学期,二级学院将下发《毕业生户口回迁登记表》, 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迁回原籍、考取外校、迁往外省市单位,落户上海等),确认回迁地址、联系电话。

2.    迁回原籍的,学校将统一去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于毕业典礼当天由二级学院统一发放到个人。

3.     前往其它地址的,需自行前往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并按派出所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因考研等特殊情况户口需暂留学校的,需提交《户口暂留申请表》并上交保卫处批准。

4.      本人凭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去所要落户的派出所办理落户工作。

注:户口迁往上海的,还需上海市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发的《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迁沪落户确认单》和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项目:新生入户

程序:

1、新生按自愿原则,持本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户口

2、入学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至辅导员。户口迁移证上要用铅笔写好二级学院、班级、姓名、联系电话并将身份证复印件黏贴在户口迁移证后面

3、学院在收齐户口迁移证后,按要求填写好户籍迁移登记表,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将户口迁移证及表格一同交到保卫处,逾期不再办理

4、11月中旬保卫处将安排集中拍摄户籍照片,学生需关注二级学院相关通知。

5保卫处携录取清册到市教委开同意落户批复,因各省市录取清册到达的时间不同,需等候一段时间

6保卫处携同相关材料,至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临港新城派出所

地址:临港新城环湖西三路565(近方竹路)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电话:68283028

闵行区碧江路派出所

地址:闵行区兰坪路3521

办理时间:每天830--2000

电话:24063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