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学生军政训练概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批转市教委和上海警备区司令部、政治部关于在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2]42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八章“高等院校的学生就读期间,必须接受军事训练”的规定、《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对大学生进行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的要求,学校将对每级学生进行有计划的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
大学生参加军训,是依照法律履行兵役义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学校国防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的客观要求,是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后备兵员的重要措施,意义重大而深远,也是国防现代化的需要,军队现代化的标志,大学生参加军训可为培养预备役军官和储备国防后备力量奠定基础。
通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使学生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树立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作风,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合格的后备兵员和预备役军官、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
学校对每级学生进行军事训练加强国防教育,以期通过军事训练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解放军的优秀品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传授军事知识和技能、增强国防观念,为保卫神圣的祖国随时准备奉献自己的一切。
学生军训工作要求中规定,学生军训是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的必修课,学校将其纳入教学计划。军事技能训练主要采取在校内集中组织实施或在军事训练基地分批轮训的形式进行。军事技能课训练时间为15天。